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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从哪里支付
最佳答案:
# 暂列金额
计日工费用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计日工不属于变更,其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不可预见费项目里,为什么有新增计日工时会单独支付不在预见费里扣?
在08版《工程量清单规范》中,不可预见费定义为斩列金,用来计列那些投标时尚未发生,不能明确工程数量,施工中肯定要发生的调差、索赔、现场签证、变更等费用,计列在其他项目清单项下,其他项目清单同时还有“计日工”,包括工日、材料费、机械费三个方面的内容,投标时已预估了综合单价(或数量)及合价。施工过程中按具体发生的数量,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在其他项目清单相应的"计日工”项下计列。
只有当监理工程师签定的“变更”以“计日工”的形式体现新增的零星工作时,按清单所列综合单价计算,由“暂列金中支付。
什么是合同条款解释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 . 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 . 1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 款、第11.4 款和第11.6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 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 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作品目录
GB50500-2013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计价方式
3.2 计价风险
4 招标工程量清单
4.1 一般规定
4.2 分部分项工程
4.3 措施项目
4.4 其他项目
4.5 规费
4.6 税金
5 招标控制价
5.1 一般规定
5.2 编制与复核
5.3 投诉与处理
6 投标报价
6.1 一般规定
6.2 编制与复核
7 合同价款约定
7.1一般规定
7.2 约定内容
8 工程计量
8.1一般规定
8.2 单价合同的计量
8.3 总价合同的计量
9 合同价款调整
9.1一般规定
9.2 法律法规变化
9.3 工程变更
9.4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9.5 工程量清单缺项
9.6 工程量偏差
9.7 物价变化
9.8 暂估价
9.9 计日工
9.10 现场签证
9.11 不可抗力
9.12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9.13 误期赔偿
9.14 施工索赔
9.15 暂列金额
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0.1 预付款
10.2 安全文明施工费
10.3 总承包服务费
10.4进度款
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11.1 竣工结算
11.2 结算款支付
11.3 质量保证(修)金
11.4 最终结清
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3.1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13.2 管理机构解释认定
13.3 友好协商
13.4 调解
13.5 仲裁、诉讼
13.6 造价鉴定
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4.1 计价资料
14.2 归档管理
15 计价表格
15.1 计价表格组成
1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本规费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GB50500-2008
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分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
2.0.12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等。
2.0.15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1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2合同价
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计日工单价怎样肯定
这个是由投标人自主肯定计日工人工单价的综合费费率及计日工人工单价。也能够自行到招聘官网或中介处详问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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